2017-09-26 15:37

〔記者黃建華/高雄報導〕高雄市一名未婚的女子經由友人介紹初識林姓商人,女方為討好林男,於母親節前夕送蛋糕前往探視林母,未料,羊入虎口遭林男下藥,昏法 拍 房屋昏沉沉中遭林男親吻,並裸露下體拉被害人的手撫弄說「好爽」、還說「我的小弟插進去更爽」,被害女子事後提告,刑事部分,高雄地院一審依藥劑強制猥褻罪判林男4年,民事求償則判賠60萬元。從事會計工作的未婚女子「阿美」(化名)提告指出,她經由余姓女性友人介紹認識被告林姓商人,於民國102 年5 月10日晚上5 時許母親節前夕,前往林男家中拜訪,林男趁機邀請被害人至其書房參觀船艦及公仔模型,佯稱替被害人準備飲料,趁機於飲料內摻入含有Clonazepam成分之不明藥物供被害人飲用。未料,阿美喝下林男提供的飲料後,意識逐漸模糊,依稀見到林男裸露下體靠近她,並脫去被害台中 新 成 屋買 房子女子身上衣物,上下撫摸、親吻,並抓被害女子的手撫摸被告之生殖器及握住不停抽動,被害人因藥效發作而無力反抗,林男更在被害女子耳邊說「很爽」、「我的弟弟要是插進去更爽」等語,並強壓在被害人身上,被害人失去意識,而遭林男以藥劑強制性交得逞,認為林男所為已不法侵害被害人身體權、貞操權及性自主權,致身心受重創而受精神上痛苦,求償神慰撫金80萬元。案經高雄地院一審,刑庭將林男以藥劑強制猥褻罪判林男4年,林不服上訴,目前審理中。但民事部分,高雄地院民庭審酌兩造財力、被害人所受傷害等問題,判林男賠60萬元。可上訴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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