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-10-02 09:27

〔記者黃建華/高雄報導〕高雄市一名蔡姓廚師不滿從事護理工作的徐姓女友與他感情生變,竟在臉書留言抹黑徐女「慣性劈腿」、「逛花園夜市逛到旁邊汽車旅館」,並以line恫嚇徐女,徐女提告毀謗、恐嚇並民事求償,高雄地院一審,刑事部分將蔡男判處拘役85日及有期徒刑3月,均得易科罰金,另民事部分則判賠3萬元。判決指出,從事廚師工作的蔡姓男子與擔任護理工作的徐姓女子原為男女朋友,未料雙方感情生變,蔡男竟於去年7月下旬,登入臉書標記徐女的臉書帳號「古X」,並發表「你真的不錯!...逛花園夜市逛到旁邊的汽車旅館去,還讓我的人看到,死性不改!有必要把自己搞的那麼破嗎?...怕大家不知道你慣性劈腿嗎?習慣性找備胎準備再給人家上嗎?...。別刪文咯」等涉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之言論,致毀損徐女之譽。蔡男復於同年月29日,以LINE通訊軟體傳送「你會雞犬不寧」、「逼我動手打女人,你絕對是第一個」等加害恐嚇訊息給徐女,徐女心生畏懼報案提告,並附帶民事求償70萬元。案經高雄地院審理,刑事庭以蔡男散布文字誹謗罪,處拘役85日,又犯恐嚇罪,處有期徒刑 3 月,均得易科罰金,以1千元折算一日。不過,徐女求償70萬元精神撫慰金的要求,蔡男表示「負擔不起」,民事庭法官審酌徐女所受傷害及蔡男每月薪水僅2萬5千元,經濟狀況不佳,且還要撫養老父及11歲的兒子,認為判賠徐女3萬元應屬洽當。全案可上訴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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